優勢領域暨SDGs人才培育成果發表補助實施專案
- 申請資格:
凡本校學術單位辦理SDGs相關或優勢領域主題之競賽、展覽或成果發表等相關活動,得依本專案提出申請補助。 - 補助原則 :
(一) 補助項目:
1.前述成果發表之獎勵金(限補助中原大學在校生)。
2.畢業展相關費用、場地費用(含校內、外)等,不予補助。
(二) 同一競賽或成果發表活動已獲本校其他補助者,不予受理申請。
(三)每系每年申請 1 案為原則,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3 萬元(不包含餐費及工讀金)。 - 申請方式:
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表,向職涯發展處產業人才培育中心提出申請,經職涯發展處處務會議通過,核定施行。
補助以經費用罄為限,總補助金額視每年度預算而定。 - 申請期間:113/8/8(五)~113/9/27(五),並以經費用完為罊。
- 核銷時間:活動結束2周內需繳交活動成果表、核銷單據紙本送至職涯處。
注意!因配合學校關帳期程,本學期此補助最後核銷日為11/8(五)前截止。
惠請各單位於時間期限內完成核銷及結案。 - 請參考附檔:
113 1中原大學優勢領域暨SDGs人才培育成果發表補助實施專案辦法